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09日 16:04  

校内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且有扩散趋势,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筑牢学校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外入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商疫防指办〔2020〕50号)文件(附后)要求,现就加强我校境外进入(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境外(返回)人员(包括旅游、留学、培训、出差、探亲等),本人或亲属必须提前1-2天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返回人员姓名、始发地具体国家、返程日期、返程交通工具、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单位负责人在日报告中显示并报告给人事处和学校防控办。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从境外返回的人员(含本校教职员工和子女),要立即向学校防控办报告,对不及时主动报告、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的人员,将严肃追责。

三、我校教职工或子女自境外返回的,要自觉执行《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外入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商疫防指办〔2020〕50号)文件要求。

四、要强化联防联控。校门管理和家属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把关口,严守防线。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 0370—3111066,13803709183,邮箱:sqsyjw@126.com。

五、各单位要加大境外进入(返回)人员摸排登记,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并对返回人员盯紧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施。

附件:《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外入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商疫防指办〔2020〕50号)

商丘师范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附件【商师疫防办〔2020〕—12关于加强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商丘师范学院信息化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TEL:0370-3057957 311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