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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2020年02月14日 19:27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近期严禁师生返校的紧急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关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的要求和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豫教疫防办〔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返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在正式开学前,严禁学生返校。各学院、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返校。

二、学校在正式开学前,除需要返校参加本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工外,其他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校。有学校总值班任务又滞留在外地的科级及以上干部,可自行商量调换,报党政办备案。

三、即日起凡滞留在湖北省、信阳市、南阳市、郑州市和近期去过湖北省未返回商丘的教职工,暂时禁止返回商丘,具体返程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建议非上述地区未返回商丘的教职工推迟返程时间。请上述教职工响应国家号召,克服困难,及时调整返回商丘行程,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和工作。已从疫区返回的教职工,要主动向居住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连续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天做2次;如果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根据病情及时就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强烈的危机感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担当精神,主动作为,超前谋划,要牢牢抓住阻止病毒进入校园这个关键点,抓住“开学前”这个关键时期,紧盯“返程中”这个危险节点,用好“开学时”这个关键环节,狠抓“接触中”的日常防护,做好“发现后”的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准备工作,细化开学以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万无一失。

(二)落实摸排和监测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摸排责任制,谁摸排、谁负责,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教职工,准确掌握每名教职工的出行、身体状况,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虚报。每一位教职工不得隐瞒病情,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或带病返回,擅自返回的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理,由所在部门负责监管隔离到规定期限,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凡违反要求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等相关党纪法规对上述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严格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新情况,按照有关通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商丘师范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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